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!城市热点,讯速传播!Meet the good, record the facts!

用户协议   侵权投诉指引    政策隐私   城市头条官方微博   热点关键词   sitemap网站地图   城市号作者入驻/登录/注册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

2024-05-22 23:57来源:鲁中晨报编辑:采小编

山海关,长城,立碑,网友,孟姜女哭倒

中国有四大民间传说:牛郎织女、孟姜女哭长城、梁山伯与祝英台、白蛇传,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传奇色彩。近日,一块写有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的石碑,引起不少网友关注。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1)

孟姜女哭倒长城处石碑

为何要为一个传说中的人物立石碑?难道孟姜女真的在此处哭倒了长城?

记者了解到,该石碑所在地为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。5月14日,该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非遗科科长张洋告诉记者,石碑确实位于山海关区,立于“天下第一关”景区内。石碑设立的目的在于推广孟姜女传说相关的文化。“孟姜女哭长城本来就是一个传说,经过上千年的演变发展至今,代表了群众心中美好的寓意。但究竟有没有这个人,目前没有确定说法。”张洋表示。

“孟姜女传说”并无定本

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显示,2006年,“孟姜女传说”首次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,属民间文学类。2008年,由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文化馆申报的“孟姜女传说”,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。此后,还有三家单位申报的“孟姜女传说”陆续被列入扩展项目。

申报成功后,山海关区积极推动“孟姜女传说”相关文化的宣传推广工作,该石碑便立于这期间。而石碑中落款的单位“中国孟姜女文化研究中心”,则在2006年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授牌。

“孟姜女传说”有着许多版本,从故事框架到修筑长城的地点,都有不同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显示:

河北孟姜女传说最早见于战国时期。 直到西汉刘向的《说苑·善说篇》中,就已经出现了“其妻悲之,向城而哭,隅为之崩,城为之厄”的情节。 到了唐代,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与后来的孟姜女故事已很接近,不过故事发生的时间由春秋时代改为秦朝,地点由“齐长城”变为“秦长城”,人物由齐国大将杞梁夫妻变为燕人杞良及其妻孟氏。 到明代又多了“秦始皇逼婚”的情节,至此故事完全定型。

孟姜女的故事从江南松江府到北方山海关皆有流传,山海关东的凤凰山上建有贞女祠,即现今的孟姜女庙。张洋介绍,这座庙建于宋代,距今已两千余年。原本它只是在山海关东的凤凰山上的一座小庙,1993年前后修建了一座孟姜女院,对其进行了扩建。相比其他的姜女庙,该庙最大的特色,就是留下了许多题词,有文人墨客的,还有乾隆皇帝的。

张洋介绍,当地群众大都对“孟姜女传说”有着较为深厚的感情。当地的一些旅游纪念品如葫芦雕刻、手绢等,都有与孟姜女传说相关的主题。此外,当地还流传着“孟姜女传说”的戏曲、歌曲等。

近些年,当地将孟姜女传说的不同版本进行了整理出版。历朝历代关于孟姜女的诗词,当地也进行了收集,邀请书法家书写,整理成册。此外,研究中心还制作了相关的动画视频。张洋透露,预计5月19日,孟姜女文化保护成果展开幕。7月,当地还计划举办孟姜女文化研讨会,邀请国内的历史学家、民俗学家参加。

专家:刻上“相传”二字更妥当

在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、著名学者蒋蓝看来,在石碑上加上“相传”二字,更为妥当,“既实事求是,也丝毫不影响该传说在文学中的伟大性。”如果能在石碑旁以刻字的方式介绍该传说的流变,不仅能更好地宣传“孟姜女传说”,还能避免产生误解。

蒋蓝提到,近些年,如哪吒、孙悟空等神话人物的出生地、所在地的争论并不少见。应当指出的是,我们需要分清真实人物的诞生地以及文学人物诞生地的区别。

蒋蓝介绍,中国著名史学家、民俗学家顾颉刚曾考证过“孟姜女传说”的流变。顾颉刚提出,这个故事的原型见于《左传》所记载的“杞梁妻哭夫”。

蒋蓝也认同,故事在汉代发生了变化,因为“这时对秦朝的统治有了广泛的批评和记录”,“而孟姜女哭长城的传说改编得非常好,这是一个用柔弱的眼泪,去抵抗最坚硬的铁石心肠的故事。”此种对比,更加体现了暴政之“暴”和“孟姜女”的坚强与韧性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正因为传说的影响范围广、程度深,所以更应当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保持谨慎的态度。

网友评论

对于给孟姜女立石碑的做法,有网友认为,不应把传说和历史混淆。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2)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3)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4)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5)

网友称故事变成景点了

也有网友觉得,立碑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个故事。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6)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7)

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(图8)

有网友对立碑之事表示赞成

关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?

来留言区聊聊

来源 | 封面新闻 南方日报 北京青年报

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,如不想被抓取传播,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,谢谢

原文链接:山海关为“孟姜女哭倒长城处”立碑,网友吵翻!当地回应

特别声明: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或电脑机器人自动采集发布,仅代表原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和立场,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发布平台。
       版权声明:版权归著作权人,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,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,请来邮件通知删除chengshitoutiao@139.com,一起成长谢谢
       欢迎加入:城市号,开启无限创作!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,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,一个原则:只要真实,不怕事大,有线索就报料吧!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://mp.chengshitoutiao.com。    

标签: 山海关   长城   立碑   网友   孟姜女哭倒  
相关资讯
热门频道

热门标签

CopyRight 2016-2024 城市头条 公众媒体平台 ChengShiTouTiao.Com 城市头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本网管辖法院: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 |用户协议 | 侵权投诉指引 | 政策隐私

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、图集、视频等内容,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,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,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。

特别声明: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,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,更不提供任何广告投放,文章中标注来源“采小编”的为机器人采集大数据结果,不代表本网观点,城市头条尊重知识产权保护,如认为侵权依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十五条之规定请邮件通知删除(不必诉讼),依据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:news@newsgo.com | 或点击城市头条撤稿删除通知 我们收到立刻删除。 备案号:吉ICP备2020008037号 吉公网安备22040002000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