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 城市头条!城市大事,最早发现!Meet the good, record the facts!

城市头条官方微博   网站地图   城市号入驻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

2023-08-01 15:50来源:柠檬味的娱乐圈编辑:采小编

日籍,婆家,与我,卑微,婚后

7月31日,林志玲再次登上热搜榜,网络上有大量言论表示她遭到了家暴,在婚后的生活的生活非常卑微,不仅要允许丈夫出轨,还要时不时下跪迎合对方的癖好。相关信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,大家都很难接受心目中曾经的女神,变成现在这副模样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1)


随后林志玲方发出了一则的声明,表示网络上所谓的被黑泽良平家暴,甚至一度被打到露出假体,不得已返台复容貌,等一系列新闻都是假的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2)


其经纪人表示,林志玲与姐夫非常的开心幸福,网络上的那些爆料都是一眼假,根本不值得去理会,希望大家不要再传播相关的新闻,婚姻就是需要双方共同维护,才能够变得更加幸福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3)


由于林志玲并不喜欢看新闻,所以也是近日才知道自己被家暴的消息,说自己没有家暴,只有抱抱,希望传递给大家的永远都是正能量,至少目前现在是以这个为目标去努力的,希望自己的粉丝都能够每天保持快乐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4)


对于这一段发言,确实在意料之中,尽管本人已经回应,却并不能影响到什么,相信他的网友自然会相信,根本用不着出面澄清,至于不相信的网友,就算是澄清的再多也会被认为是在故意掩盖现实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5)


自从结婚之后,林志玲的生活质量就下降了很多。黑泽良平并没有什么钱,在结婚之后也买不起房子,只能带着一家人在乡下租了一处单身公寓。在生孩子之后,一家四口人都要住在这里,林志玲和她的丈夫,儿子以及自己的婆婆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6)
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7)


黑泽良平是一个非常传统的日本人,在与林志玲结婚之后,就将所有的家务都交给了妻子,全家就他一人出去工作,留下妻子在家里照顾婆婆与孩子。

面对这一分配,林志玲并没有抱怨,而是欣然接受了。在她写的一本婚后传记当中,清楚的描写了两人做家务的场景,女方负责家里全部的家务,男方则十指不沾阳,春水就像是被传统的日本婆家奴役了一般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8)


有一次林志玲忙到忘记刷碗,日籍丈夫看不下去了,表示帮妻子刷一下,并警告她以后不要再犯这种低级的错误。可偏偏她本人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,还一心觉得丈夫对自己非常好。

结婚4年之后,林志玲丈夫挣的钱越来越不够养家了,一家人就从日本回搬回了台湾。黑泽良平也借着国民姐夫的名号,在台湾发展起自己的事业。一次在后台采访时,他说他对于妻子是非常好的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9)


日本传统文化中要求妻子不能跟丈夫并列,需要保持在身后三步的距离,可他十分宠爱林志玲,并没有要求对方那么做,很大方的允许她与自己并列。

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(图10)


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,林志玲现在的生活并不算幸福,生活质量下降了不说,身上还多了很多没必要的担子。可就像经纪人说的那般,婚姻生活是两个人的事情,只要当事人感觉幸福,外人怎么想根本就不重要。

本文来源系统网络数据抓取,如不想被抓取传播,请告知删除并停止抓取传播,谢谢

原文链接:卑微!林志玲首谈家暴,婚后遭婆家奴役,日籍丈夫:许她与我并列

特别声明:本文为城市头条城市号作者或机构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,不代表城市头条的观点或立场,城市头条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
       版权声明:版权归著作权人,转载仅限于传递更多信息,如来源标注错误侵害了您的权利,请来邮件通知删除,一起成长谢谢
       欢迎加入:城市号,开启无限创作!一个敢纰漏真实事件,说真话的创作分享平台,一个原则:只要真实,不怕事大,有线索就报料吧!申请城市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://mp.chengshitoutiao.com。    

标签: 日籍   婆家   与我   卑微   婚后  
相关资讯
热门频道

热门标签

CopyRight 2016-2023 城市头条 ChengShiTouTiao.Com(城市头条有限公司) | 投稿/撤稿公邮:news@newsgo.com

城市头条网站所登载资讯、图集、视频等内容,版权归城市号自媒体平台原作者或投稿人所有,投稿视为本站原创首发,刊发或转载仅限传播目的非本网观点,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商业用途。

特别声明:城市头条仅提供平台运营服务,不提供任何上传发布服务,城市头条网尊重知识产权保护,侵权反馈:fawu@newsgo.com 城市头条撤稿函下载 如有侵权请来邮告知,我们收到后会尽快处理答复。备案号:吉ICP备2020008037号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