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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婿代卖丈母娘的房子后毁约 买家成功索赔50万升值费

2016-12-02 03:32来源:编辑:中国直播网

婿跑腿替丈母娘卖房子,这种事情合情合理,不奇怪,市民李芳就遇上了。婿吴浩通过中介以295万的价格将丈母娘王桂花名下一套房子卖给了李芳,只是,令李芳没想到的是,白纸黑字的合同都签了,定金也交了,可女婿、丈母娘双双毁约,丈母娘称自己不知情,女婿承认未获得丈母娘授权。可是,在跟李芳毁约的同时,这套房子继续挂在中介出售,只是价格上涨了45万元。李芳认为卖家是故意毁约,因为价格卖低了,中国直播网,一气之下将他们告上法庭,要求王桂花、吴浩退还其定金的同时,赔偿其50万元的升值费。昨日,记者从鼓楼区人民法院获悉,李芳打赢了这场官司,不仅拿回了定金5万元,还获得了50万的赔偿。这一判决,对于卖房人而言,无疑是敲响了警钟。

女婿代卖丈母娘名下房子

年过六旬的王桂花,名下有套房产,位于南京江宁区,房屋面积近140平方米。今年1月初,王桂花的女婿吴浩前往南京某中介公司,称自己已获得王桂花授权,要出售这套房产。在吴浩提供了相关材料后,中介公司将房子挂了出去,进行销售。很快,在中介的撮合下,吴浩与市民李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以29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李芳。双方约定,李芳于1月16日前支付定金5万元,王桂花于开发商通知办理两证2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,李芳支付王桂花首付款95万元等等。

合同签订当日,李芳向吴浩支付了定金5万元。只是,李芳没有想到,在白纸黑字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,吴浩突然毁约了。

丈母娘称不知情要毁约

据李芳介绍,2016年3月,吴浩突然告知她,因卖房未取得王桂花的授权,王桂花在得知实情后不同意卖房,所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了,他愿意退还定金。吴浩突然“毁约”,令李芳措手不及。一来,李芳错失了很多房源;二来,房价一天天在涨,从合同签订到毁约,这几个月时间,仅王桂花这套房子就升值了近50万元。在这个过程中,细心的李芳发现,吴浩毁约后,王桂花名下的这套房屋又以340万元的价格被挂牌出售。发现这个情况后,李芳认为,吴浩的毁约并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,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觉得房子价格卖低了。

针对吴浩毁约的行为,中介公司也觉得其中有问题。回忆整个卖房过程,中介公司认为,房屋虽登记在王桂花名下,由于吴浩是王桂花的女婿,将房屋挂牌销售及看房均由吴浩负责,且吴浩在与李芳签订买卖合同时,提供了房屋的预售合同原件、房屋钥匙、王桂花身份证原件等材料。此外,在签订合同时,吴浩也与王桂花进行了电话沟通,王桂花对吴浩出售房屋及签订合同的行为不仅知晓而且同意。

三个月涨了50万谁来赔?

不管什么原因,卖家一旦毁约,最大的受害人就是买家。因为房屋产生纠纷,合同无法继续履行,而房价又在一天天往上涨,李芳等不起,于2016年4月29日,另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,建筑面积为137.43平方米,房屋总价为359.7万余元。前后两套房屋,位置差不多,面积差不多,因为三个多月的时间差,李芳多花了60多万。

对此,李芳很郁闷,也不甘心,思前想后,她以卖家违反了合同约定,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,给其造成重大损失为由,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,要求王桂花、吴浩承担违约责任,退还其定金5万元的同时,赔偿因房屋升值给其造成的50万损失。一块儿成被告的还有中介公司。

庭审中,王桂花表示,对吴浩出售房屋的行为不予追认,她未在合同上签字,对合同内容不知晓。她也未收到定金,不应由其来退还定金。

此外,该房屋是她和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,她无权单独处分,中国直播网,在她和吴浩均无权处分房屋的情况下,现在所签订的这份房屋买卖合同,存在重大过错,李芳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。

吴浩也表示,他并非房屋所有权人,签订合同时确实未取得王桂花授权,事后王桂花也没有追认,所以,这份合同应为无效,他愿意退还定金。关于损失问题,吴浩认为,李芳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过错,应自行承担损失,且其主张的损失并非实际损失,其不予认可。

关于50万元损失的问题,李芳并非信口开河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经李芳申请,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王桂花名下这套房屋2016年3月14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。评估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出具了估价报告书,确定涉案房屋在2016年3月14日的市场价值为345万元。对于这个鉴定结论,原、被告双方及中介公司均无异议。

根据鉴定,涉案房屋从合同签订到纠纷发生,升值了50万元,而这笔钱也正是李芳索赔50万元损失的依据。(文中人物系化名)

争议焦点

■问题一

没有书面授权 女婿卖掉 丈母娘房子算数吗?

本案中,王桂花认可其委托吴浩的权限为对涉案房屋进行挂牌询价,不包含签订合同出售房屋。但由于二人系亲属关系,吴浩在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时,虽未提供王桂花明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,但涉案房屋的挂牌销售、看房及价格磋商均由吴浩负责,根据李芳及中介公司陈述,吴浩签订合同时提供了王桂花的身份证原件、涉案房屋预售合同原件、涉案房屋钥匙,并与王桂花进行了电话沟通,李芳足以相信吴浩有权代理王桂花签订合同出售房屋,具有事实根据及正当理由,法院予以采信。

■问题二

房价上涨50万 卖家毁 约产生的房价差谁赔?

房屋升值的50万是否应该由卖家来承担?法院认为,本案中,被告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,违反了合同约定,构成违约,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。由于本案中既约定了定金,又约定了违约金,原告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,符合法律规定,法院予以支持。王桂花应将吴浩收取的定金5万元退还李芳。关于房屋价值已上涨50万元的问题,该事实有当事人认可的鉴定报告等证据证明,法院予以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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